基本信息/*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家委员会成立于1993年。
协会名称为:*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英文名称为:CHINESECOMMISSIONFORTHEINTERNATIONLCOUNCILONMONUMENTSANDSITES
英文缩写为:ICOMOS/CHINA
性质/*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本协会是由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群众性、非营利性的学术团体,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
宗旨/*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管理工作者,贯彻“保护为主,抢救*,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承认并遵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的章程。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与科学技术的研究、运用、推广与普及,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促进对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与研究。[1]
协会主管单位/*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协会会址/*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本协会挂靠于国家文物局,会址设在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