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威律师事务所由徐威高级律师独资组建并于2003年2月21日依法登记成立,系上海市试点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之一。徐威律师系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目前担任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卢湾区工商联常委会委员、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团长以及中国国际商会浦东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等职务。
徐威律师1995年和1996年被上海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1996年被评为上海市卢湾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00年被评为上海市卢湾区十佳律师,2002年3月被上海东方广播电台评为十佳嘉宾律师,2004年被评为卢湾区优秀律师,2006年被评为卢湾区优秀律师。徐威律师是上海市卢湾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是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是上海市法学会会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研究会高级研究员,是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研讨员,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聘消费者协会志愿律师,是上海市律师志愿团成员,是师大一附中和卢湾区教育局法制讲师团成员,是上海市开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常务理事,是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是《东方法治网站名律师坐堂栏目特邀嘉宾。徐威律师从事律师职业近二十年,办理各类案件一千余起,如华能国电实业公司担保责任案,上海亨纳斯大酒店国际仲裁案,上海久久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工贸大楼租赁纠纷案,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房屋交换使用纠纷案,红星眼镜公司优先承租权纠纷案等都是疑难和颇具影响的案件为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徐威律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发表过《中国律师事务所从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业务的可行性初探》、《浅谈建设工程损害赔偿的范围》、《试论合同的解除效力》、《谈谈民事诉讼中起诉权的条件证据与胜诉权的事实证据》、《浅析房地产租赁市场及律师应有的作用》、《律师怎样为施工企业收回被拖欠工程款提供有效服务》等专业论文二十余篇。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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