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陕西省公安厅
单位全称:陕西省公安厅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0号。
乘车路线:乘坐600路、609路、202路、711路、723路、509路、336路公交车雅荷花园站,向南500米。
单位简介:陕西省公安厅为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领导信息/陕西省公安厅
杜航伟陕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陕西省总队*政委、党委*书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副总警监警衔
。
雷鸣放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二级警监警衔。
马中林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级警监警衔。
马中林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级警监警衔。
向书茂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级警监警衔。
李向阳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二级警监警衔。
陕西省公安厅领导信息/陕西省公安厅
王锐:厅党委书记、厅长
杜航伟: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西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雷鸣放: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许强: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陈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董明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张恒: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马中林: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田桦: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向书茂: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职责/陕西省公安厅
(一)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陕西省公安厅内设机构/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总队、直工处、装备行政处、治安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总队、刑事侦查局、法制处、监所管理总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信息通信处、科技处、交通管理局、边防局、消防局、警卫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等内设部门,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西铁公安局、走私犯罪侦查局、省森林公安局、铁一局公安处、铁二十局公安处、民航西北管理局公安局、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列入陕西省公安厅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部分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治安管理局
(二)出入境管理局
(三)禁毒总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四)刑事侦查局
(五)法制处
(六)监所管理总队
(七)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
(八)交通管理局
(九)边防局
(十)消防局
警规/陕西省公安厅
一、严禁刑讯逼供、滥用警械、体罚虐待当事人;
二、严禁滥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违者诫勉谈话;
三、严禁在看守所以外场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违者诫勉谈话;
四、严禁在执行拘留等强制措施时不依法出示相关法律文书,不依法履行告知程序,违者诫勉谈话;
五、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执法办案,违者辞退,直接领导诫勉谈话;
六、严禁下达罚款指标,严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违者诫勉谈话。
凡违反以上六条者,省厅将给予严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辞退或开除。同时,对所其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荣誉/陕西省公安厅
荣誉称号授予单位时间
1991年至2007年获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较佳厅局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1991年至2007年
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共陕西省委2006年.7月
模范职工之家陕西省直机关工会工委2005年.2月
保护国家通信光缆先进单位2004年.5月
先进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4年.1月
2001-2003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省纪委、监察厅2004.4
全省对台工作先进集体省台办2004.6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中华全国妇联2004.3
2003年度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2004.2
青年文明号共青团中央2003年
全国公安纪检监察先进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年
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1年
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督查系统先进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政治部2002.1
工作年报/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公安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陕西省公安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陕西省公安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1年,省公安厅以促进阳光执法、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把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狠抓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推动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一)狠抓组织领导。省公安厅始终高度重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省公安厅成立了由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锐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雷鸣放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他厅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障组、经费保障组、考核组、监督组,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并在厅办公室下设电子政务科,专门负责省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狠抓规范建设。省公安厅坚持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上狠下功夫,根据工作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细化、完善各项配套制度。2011年,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相继发布了《厅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全省公安机关公开电话服务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章可依。2011年9月,召开了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会议,对厅机关各项社会服务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进一步规范了厅机关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三)狠抓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省公安厅经过不断的积累和尝试,探索出了一套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通过“三个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了公安厅各项日常工作当中,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方法方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与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相结合,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工作规范方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保密审核相结合,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考核方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四)狠抓分析研判。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把网民留言研判作为深化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双促进、双提高”的有效措施,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公众为目标,坚持按季度发布《省厅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网民留言研判——网民留言情况综述》,通过分析网民留言规律,掌握网民留言的问题类型、关注方向和变化趋势,再由对应的部门警种对这些问题规范答复,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在做到有的放矢的同时减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量。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注重换位思考,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掌握申请人的真正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和化解工作,采用灵活的工作方式与耐心的工作方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办理一起群众提请交通事故问题信访积案信息公开申请当中,我们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不等不拖,采用“部门会商”和“专家会诊”工作方法,由办公室(信访、电子政务)会同法制、交警等部门多次研究并反复约见当事人,耐心细致的通报情况、回答问题、解释疑虑,最终虽因时间过久、证据缺失等客观原因,当事人的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但对公安机关的做法当事人仍然表示了理解和感谢。
(五)狠抓载体创新。工作中,省公安厅在通过新闻报道、警务大厅公开栏、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主流媒体做客访谈等传统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外,注重结合工作特点,运用新兴载体开展工作。一是结合“大走访”活动,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将警务公开阵地前移,运用小信箱、小板报、小广播等形式发布警方提示、案例教训和办事须知。二是推动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加强以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的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增设场景式服务栏目,开通了陕西公安出入境政务网、陕西消防网、机动车和驾驶员服务平台,规划“厅长信箱”等栏目,筹划建立服务于打拐工作的“回家网”。三是发布全省公安机关3107部便民服务电话,涵盖全省所有有社会服务职能的基层公安科所队,有效分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量。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99条;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警务公开信息16批3175条,其中,便民措施和热点问题58条,机构信息10条,有社会服务职能的各级公安机关公开服务电话3107条;通过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答复网民提问61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条例》实施以来,省公安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也带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专职工作人员有待加强。公安工作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量巨大,任务繁重,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会不断增加,现有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需求。二是专业系统培训有待加强。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用于服务自身生产生活的需求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工作新要求。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全省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交流培训班精神,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自觉将所学知识用于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配强人员。按照《条例》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加强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厅内各部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调查研究。面对诸如“三公”经费公开、非涉密敏感信息公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和借鉴其它单位的经验和教训,开展有前瞻性的分析研判,做好预研预判和应对预案,减少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陕西省公安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陕西省公安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陕西省公安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shxga)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0号,邮编:710018,电话:029-86165826,传真:029-86165827)。
一、概述
2010年,省公安厅以促进阳光执法、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把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推动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公安“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通过重点加强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发展。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同志专门批示表扬。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省公安厅历来高度重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王锐厅长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工作指示要求。雷鸣放副厅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其他厅党委成员多次过问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党委书记、厅长王锐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雷鸣放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他厅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障组、经费保障组、考核组、监督组,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制度建设规范有序。省公安厅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陕西公安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管理规定(试行)》。编制了《警务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警务信息公开指南》,汇编了《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手册》,并印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责任追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成效显着。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推动良性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经过不断探索和分析研判,省公安厅创造性地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和公众互动栏目回复办理工作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实现了一个转变和两个促进。“一个转变”,即由“单打独斗”向部门联动转变,通过采取网站发布信息和公众互动栏目回复办理情况季度通报考评的方法,调动各部门、各警种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改以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家“单打独斗”,变为各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收集整理并提出办理意见,办公室汇总、把关,厅领导审签的良性工作格局。“两个促进”,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门户网站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提高,通过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收集整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掌握舆情动态,转交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再由厅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及时在网站公开发布,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实用性、全面性和权威性。
二是推动全面发展,层层抓好落实。按照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推行阳光执法,普遍建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全警动员、全警参与的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功能,注重建立网下办事、网上公开的良性工作格局,扩大网上服务、网上审批范围。宝鸡市公安局建立了网上分局,提供便民服务;榆林市公安局秦康健局长代表市公安局在榆林电视台发布工作报告;汉中市公安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机动车、驾驶员、户籍、护照的证照服务;安康市公安局建立网上警务室达179个,其他市、区公安局也分别积极推行网上警务,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整体发展、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为了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省公安厅还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优势,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工负责制,厅内各部门负责内容的收集、整理、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要求厅内各部门配备专职信息发布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各界群众评议公安工作,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并限期做出答复,从中总结经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立足民计民生,提升服务能力。省公安厅始终把是否能够有效服务公众作为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成效的标准。先后分批整理发布了涉及公安厅基本信息、机构职能及设置、户籍户证、身份证办理、特种行业、公共安全、出入境证件办理、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管理、驾驶员管理、网络安全、消防、技防等一大批相关政策、制度和办事指南。通过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解答群众网上留言咨询的具体事项,受到领导的赞誉和群众的好评。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9批1300余条,解答群众电话咨询7000余次。在办理群众留言回复工作中,我们还注重把握群众留言的规律,梳理出453条群众普遍关心并反复提问的问题,形成了统一答复口径,直接回复群众5080条。门户网站共受理公众各类留言6671条,其中咨询建议类5493条,投诉举报类1178条,转办1172条,已回复5952条,回复率达到89%,进一步增进了我厅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真正做到问计于民,答疑解惑。
值得一提的是,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省公安厅对于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都热情地予以解决。先后多次帮助群众查询身份证办理情况、个人户籍信息等。特别是2010年7月,省公安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多次实地走访和调查,帮助台胞林先生寻找到了家住西安市西影路的牛先生,归还其捡到的数码相机。对于我们的做法,许多群众专门在省厅门户网站上留言给予肯定。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工作年报、便民措施、新闻发布等专栏,全年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300余条,涉及公安队伍管理,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省公安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0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省公安厅未接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省公安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也带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但是,与公众对警务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和负责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广大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力度不够。三是门户网站功能单一,有待进一步升级建设。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人员较少,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下一步将着力做到“四个切实加强”。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采取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在全省公安民警范围内广泛宣传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促使大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使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警心。
二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针对我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缓慢的现状,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交流学习各地公安机关好的经验做法,真正做到扎下身子搞调研,摸清底子,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制定符合我省现状、切实可行的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全省统一、上下联动、科学合理、服务群众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的良性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一方面,加强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改进门户网站,做好内容保障工作,推动各项便民服务落实,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另一方面,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和业务工作需要,逐步推动主要业务部门子网站建设和市级公安机关子网站建设,努力形成以陕西公安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全省公安机关门户网站站群体系,促进各地公安门户网站科学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为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