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政办[2010]14号),淮北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教育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依法保证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合理布局与调整。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普通中专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中专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组织全市教育科学研究。 (三)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校干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献身教育事业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四)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部门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事业经费统计的编制分析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及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教育基建投资计划。 (五)统筹管理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就业安置指导工作以及所属学校教师的调配工作。 (六)负责市属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审批工作以及市直学校的教师工资管理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市各类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含成人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的实施以及考务组织工作。 (八)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大学毕业后继续教育以及专业证书考试、学历认定考试、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评估与验收工作。组织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的自学考试以及教育系统广播电视函授等远距离教育教学工作。 (九)统筹规划实施与协调全市城乡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拟定全市城乡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制定职业技术教育评估标准,负责指导实施。 (十)负责局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督学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工会、团委、妇联机构编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联系方式:地址:淮北市人民路208号
网站栏目
新闻中心
访问
| 收藏
包含教育要闻、通知公告、图片新闻等内容。
教育管理
访问
| 收藏
包含教育督导、校园安全、财务管理等内容。
教研园地
访问
| 收藏
包含文件通知、教研动态、教育科研等内容。
基础教育
访问
| 收藏
包含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