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概况/*林业产业联合会
*林业产业协会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
*林业产业协会是由国内从事森林培育、林木种苗、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木材生产、人造板、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森林食品和药材等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合资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协会的具体业务由国家林业局归口管理。
*林业产业协会创办的《*林业产业》杂志,现已出版40期,每期均向会员单位赠阅。我会还将出版“会刊”,以求更快、更准确地反映协会动态和会员心声。*林业产业协会网站也已开通试运行,会员可以随时浏览我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宗旨/*林业产业联合会
*林业产业联合会的宗旨是,按照国家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国林产品生产、加工、贸易等企业单位,开展国内外林业产业相关技术、信息合作与交流,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林业产业联合会自成立以来,服务会员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充分发挥了联合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主动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中央领导、民政部领导、国家林业局领导及各会员单位的一致好评。2011年年底,*林业产业联合会作为国家林业局*推荐的社团组织参评民政部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民政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对*林业产业联合会基础条件建设、内部治理、财务管理、工作绩效等进行了全面的考察,最终给予*林业产业联合会4A评级的殊荣。
组织机构/*林业产业联合会
办公室
1、负责起草联合会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及其它公文,审定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工作;
2、协助秘书长处理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决策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和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3、负责牵头组织秘书处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核和下发工作,并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审核秘书处向会长、副会长、国家林业局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等重要文件,发布协会简报、情况通报等;
5、负责秘书处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协会秘书处的财务工作,并检查、审计各分支机构、代管单位的财务管理;
7、负责秘书处党务和人事管理工作;
8、负责秘书处档案管理及机要保密工作;
9、负责与中林天合(北京)森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联系协调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及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员部
1、经授权牵头组织召开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全体会员大会等会议;
2、负责审核及发展联合会会员、会费收缴和会员管理等工作;
3、负责联合会分会、各类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4、负责*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的组织和发布工作;
5、负责与国家林业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的对口联络、协调工作;
6、负责与国内各级林业产业类行业组织以及其它林业社团的合作和交流;
7、负责行业社会责任事业拓展和自律工作;
8、负责林业产业相关的咨询服务和科技成果培训、推广;
9、负责协调并协助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
10、负责联合会主办、承办和协办会展活动和展务筹备工作的配合组织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及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部
1、负责行业统计调查,收集、分析并发布行业信息;
2、负责联合会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的配合组织工作;
4、负责《*林业产业》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和广告工作;
5、负责与新闻出版部门、林业宣传业务单位和有关媒体的联系工作;
6、负责《*林业产业》杂志政策指导委员会和信息员的联系、协调工作;
7、负责协助做好《*林业产业》杂志的发行和广告收入管理工作;
8、负责联合会主办、承办、协办有关会议或相关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
9、负责编辑《会员通讯》、《产业信息》等产业类信息刊物;
10、负责《*林业产业》杂志社筹备组的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及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联部
1、负责拟定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2、负责与有关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国外民间组织的联络;
3、负责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和国际维权工作;
4、负责联合会主办、承办和协办会展活动的展务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国家林业局有关单位的对口联系、协调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国外林业产业发展动态,提供国际合作政策业务咨询;
7、负责承办境外捐赠、援建等工作及合作项目的执行;
8、负责参与承担组织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工作;
9、负责联合会工会工作(含林产工业协会和认证中心);
10、负责联系并对口协调*林产工业协会的具体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及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部
1、负责研究制定林业产业发展年度、中长期规划;
2、负责联合会国有项目的计划制定及实施;
3、负责组织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经贸交流、考察、合作;
4、负责《*林业产业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组织、调研、编纂和发布工作;
5、负责《*林业产业发展指南》的组织、调研、编纂和发布工作;
6、负责管理*林业产业网和*国际林业产业网上博览会等联合会的网络平台;负责联合会官方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7、负责林业产业优质林产品库、交易平台的规划建设和服务工作;
8、负责林业行业特色区域、林业企业和林产品品牌评价、认定等活动;
9、负责联合会各类合作项目的谈判、可行性论证并提供合作意见;
10、负责组织行业人才进行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
11、完成上级部门及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林业产业联合会
(一)开展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产业发展有关信息,反映会员单位要求,传达政府主管部门意图。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林业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发挥联合会联系面广的优势,为全行业提供国内外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
(四)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五)协调林业产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指导、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六)联系国内外有关企业、部门和民间组织,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组织开展有益于林业产业发展的各种公益活动。
(八)承办政府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
(九)承担国务院纠风办核准的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林业产业创新奖评比及表彰工作。
(十)负责按照《*林业产业特色区域认定管理办法》,对大陆地区有关单位进行林业产业特色区域认定及命名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产业诚信联盟”的入盟审查批准、各种奖项评比表彰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产业专家库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按照《推荐企业商标为*商标管理办法》,对林业企业商标进行审查、评审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十四)支持和指导*林产工业协会开展林产工业企业木材合法来源认定、进口木材及加工产品合法验证试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