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图书馆简介/海南省图书馆
海南省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开放的、具备传统图书馆基本功能、以数字化为主要服务方式和发展方向的公共图书馆,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海南省分中心,是海南省公共图书馆的龙头和省级重要公共文化设施。设计阅览座位数约2000个;藏书量(10年)300万册,其中纸质图书约100万册,电子图书约200万册。数字化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文献信息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海南省分中心)要求具有先进性、可靠性、开放性、安全性、可扩充性。工程于2003年10月18日开工,主体工程已经于2004年年底完成,整个工程计划2005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发展历程/海南省图书馆
海南省图书馆于2003年12月13日动工兴建,框架四层,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投资约1.4亿元,由同济大学设计院设计。2004年8月,海南省图书馆筹备组经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批准,正式成立。组长由原山西省图书馆原副馆长邓景华同志担任。2005年4月8日,国务委员陈至立4月8日对建设中的海南省图书馆进行了视察。2005年12月7日,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文体厅在海南省图书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南省图书馆正式落成。结束了海南省没有省级公共图书馆的历史。2005年12月,上海市政府、辽宁省图书馆等单位向该馆捐赠图书。2005年12月16日,省图书馆筹备组从西沙路临时办公场所迁入新馆(琼山区国兴大道)办公。2005年12月19日,原海南省省委书记阮崇武向该馆捐赠图书。2005年12月21日,省委宣传部钟雄同志召集省内出版、发行单位开会,倡议大家向省图书馆捐赠图书。2005年12月25日,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司长张旭考察了海南省图书馆,指出开馆后一定要吸引更多的读者看书,一定要发挥好数字图书的网络信息优势,同时加强对基层读者的服务,把图书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发挥到*化。2005年12月26日—30日,省图筹备组正式接收图书馆大楼。2005年12月27日,文化部周小濮巡视员(原社文图司副司长)到该馆视察工作。2005年12月29日,该馆保安正式入驻,上岗前筹备组对保安进行了专门培训。2006年1月14日,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徐庄厅长视察我馆工作,指出要尽快开通数字资源服务,共享工程也要尽快通过有线电视网提供服务。徐厅长对该馆其他相关工作也表示了极大关怀,并作了重要指示。2006年1月17日,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朱寒松到该馆现场办公,随行人员有厅计财处处长王智勇、文化处副处长杨武和调研员闫桂君,邓景华主任向各位领导汇报了筹备组相关工作。2006年1月23日,经过筹备组同志认真、紧张的工作,省图书馆服务和办公设备采购方案基本完成。2006年2月8日下午,正在海南省调研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同志及中宣部副部长雒树刚一行,在海南省委书记汪啸风,海南省委副书记罗保铭,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文彰等同志的陪同下视察了海南省图书馆。刘云山同志询问了海南省图书馆和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情况,在参观省图书馆《海南省图书馆参建民工名录》时,刘云山说,刻建《民工名录》对构建和谐社会很有意义,这在我国还是首例,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2006年2月11-18日,筹备组新调入的三位同志陆续报到,至此,筹备组10名工作人员全部到岗。2006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海南考察工作时专门到海南省图书馆视察并在图书馆报告厅听取了海南省图书馆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对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上网等问题作了重要指示。2007年2月2日,海南省图书馆正式挂牌。2007年4月19日,中共海南省图书馆党支部成立。2007年4月25日,海南省图书馆开通“网上远程服务”,实现了网上读书和查阅文献。2007年10月9日,省图开始办理读者借阅证。2007年10月28日,海南省图书馆正式开馆。
社会职能/海南省图书馆
海南省图书馆是由政府投资建立和支持的,专门收集、整理、保存、传播文献并提供利用的科学、文化、教育和科研机构,也是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具有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传递科学知识信息、实施社会教育、开发智力资源、文化消闲娱乐等社会职能。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图书馆具有保存人类文献的任务,特别是地方文献,因为它记载了当地从古到今人类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过程。各地一般都有由省级有关政府部门下达的专门向公共图书馆送书的规定,称作“缴送制”。即所有机关团体或个人,只要出版了有关的文献,都应该缴赠几册给公共图书馆作为藏书。为全面收集地方文献,热切欢迎大家将自己保存的地方文献赠送于即将成立的海南省图书馆永久保存。传递科学知识信息。知识信息是人类社会发展所依存的要素之一,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泛滥和信息封锁同时存在的时代,称为“信息不平衡”现象,而图书馆则是解决这种不平衡现象的专门机构。她将科学知识信息根据一定的规则收集和组织起来,也就是信息整序,使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到图书馆去索取。有许多新兴企业将其情报室的职能代由本地公共图书馆行使,省人省力省钱。实施社会教育。江泽民同志的题词“公共图书馆是人民的终身学校”指出了公共图书馆这一社会职能的深刻内涵。图书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会文化基础设施,是宣传党的理论、政策和方针的主渠道,也是向广大群众实施社会教育的重要场所。开发智力资源。一方面,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资料是人类长期积累的一种智力资源,图书馆对这些资源的加工、处理是对这种智力资源的开发。另一方面,公共图书馆面向全社会,满足当地各阶层各行业不同层次的需要,不仅有消遣性通俗读物,还有高科技专业性理论著作,甚至还可找到专利和工业标准。因此,读者通过对图书馆不断利用的过程也是不断提高其智力和能力的过程,所以这也是对读者智力的开发。文化消闲娱乐。新建成的海南省图书馆园林回廊式优美环境及其所在的文化公园也是人们休闲的好去处,有时还能观看到图书馆放映的免费消暑露天电影。图书馆在提供对社会文化娱乐服务的过程中,使人民群众的情操得到陶冶,文化得到提高,社会也随之得到进步。
功能和作用/海南省图书馆
海南省图书馆是我省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阅读和知识、信息服务的学术性服务机构,要开展许多工作方可充分体现她的社会职能,1982年12月1日,文化部颁布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规定,其主要任务是:(一)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向人民群众进行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二)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提供书刊资料;(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四)搜集、整理与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五)开展图书馆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对市(地)、县(区)图书馆进行业务辅导;(六)在省(自治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推动本地区各系统图书馆间的协作和协调。为落实上述任务,海南省图书馆将成为我省*文献信息收藏中心、数字化文献信息存储和检索中心、文献信息提供保障中心、书目数据中心及图书馆业务辅导中心、大众文化教育中心以及文化娱乐中心和文化会展中心。同时也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海南省中心和海南省古籍保护中心。海南省图书馆是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的。作为全省*现代化公共图书馆,她是党和政府进行先进文化传播的主阵地和提高全省人民文化素质*终身教育服务场所,也是全省人民享受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繁荣和发展先进文化的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将以优秀传统和高科技服务手段相结合,服务于我省的政治、经济、科研、生产和全社会各个领域。海南省图书馆的成立和投入使用,不仅是我省重要的社会文明标志,也必将对全面推动我省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服务守则/海南省图书馆
1、热爱读者,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照顾老年读者与残疾读者。2、读者服务窗口一律实行挂牌服务,接受读者监督。3、服务行为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用语文明,只用敬语,不用忌语。4、工作人员穿着整洁,仪态端正。5、主动向读者推荐新书、好书,解答咨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6、保持借阅环境的整洁、有序、美观、安静,架上书刊不倒不乱。7、不大声喧哗,不干私活,尽量减少读者等候时间。8、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岗位,对外服务部门应准时向读者开放,不擅自推迟开门或提前关门。9、不得与读者争吵、打架,即使遇到个别读者不文明行为,应尽力耐心劝阻和说服。10、教育读者自觉爱护各类馆藏文献与图书馆设备。
借阅须知/海南省图书馆
外借须知1.凭本人借阅卡刷卡进入各借阅室,除家庭借阅卡外,其它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2.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用水等进入各借阅室,个人物品请存入存包处;3.借阅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自行入室查阅所需图书,架上取书阅读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册;4.图书借期30天,逾期归还须交纳超期费每册每日0.2元。如需延期,登录我馆网站进入“读者空间”办理续借手续;5.我馆部分期刊外借,期刊借期7天,逾期归还须交纳超期费0.2元/册/日;6.读者借到书刊资料时,应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图书一经借出,再出现以上情况由借书人负责;7.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进入成人阅览室需家长陪同并注意安全;8.学龄前儿童家长可以陪同进入少儿借阅室,成年人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不能进入少儿借阅室;9.提倡文明阅读,爱惜图书,如有对图书批划、涂改、污损、割页、撕扯等行为,按照《海南省图书馆书刊丢失、损坏赔偿规定》赔偿。 阅览须知1.凭本人借阅卡和阅览卡刷卡进入各阅览室阅览;2.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雨具请放在阅览室门口,个人物品请存入存包处;3.报纸、地方文献、参考工具书仅供室内查阅;4.要爱惜图书,轻拿轻放,阅读时请勿圈点、折页。不得私自拍摄、扫描文献资料;5.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计算机检索方面遇到困难,可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6.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三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一种,阅后放回原处;7.复印书刊资料,须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办理复印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印;8.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外者,按违章处理;9.学龄前儿童来馆须家长陪同,并注意安全;10.成年人双休日、节假日不能进入少儿借阅室;11.保持阅览室整洁,不在阅览室吸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12.各阅览室下班前十分钟(数字阅览室下班前30分钟)读者停止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