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行为的特征:
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
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
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
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
1、产权交易是一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经营活动。
2、产权交易属于产权经营活动,其经营主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或所有者的代理者。
3、产权交易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两个不同层次:*层次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第二个层次是在保持企业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企业财产经营权的转让。
方式/产权交易
按交易方式分,有五种形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吸收入股式、控股式、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它条件式。
购买式,即一企业法人通过议价或竞价方式出资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
承担债务式,即在被转让企业的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另一企业以承担被转让企业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吸收入股式,即被转让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将被转让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
控股式,即一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成为被控股企业的产权法人代表;
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他条件,即一个企业以承担安排另一企业全部职工生产与生活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
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分,有六种形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
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被兼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兼并者通常作为存续企业仍然保留原有企业的名称,而被兼并企业则不复存在。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
租赁。租赁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租金,以取得在一定时间内对另一方资产的使用权,租赁又分为副资性租赁、服务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三大类。
拍卖。产权拍卖是产权拥有者和需要者双方通过竞买方式,使产权从拥有者向出价*需要者转移的一种产权转让形式。企业拍卖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经营权的拍卖,另一种是所有权的拍卖。
股份转让。股东一旦取得股份,便失去了对入股资金的经济支配权,拥有的只是股权以及与股权相关的公益权和收益权。股份转让,是股东根据自身利益和预期心理决定对持有股份转让与否的权利。
资产转让。资产转让是指实物资产所有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一种有偿交换关系。有偿转让是指资产拥有者与需求者之间按照等价的原则用资产的实物价值与货币价值进行交换的一种方式。
特征/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一)产权交易主体的限制性,是指产权交易出让人和受让人主体资格的特殊性以及转让或受让权利的限制性。
(1)出让人主体资格的特殊性以及出让权利的限制性,是由法人财产权的特征所决定的。在企业产权交易时,出让人主体资格是特殊的,出让权利是受限制的,具体表现为:
①企业可成为产权的受让人,但不能成为本企业产权的出让人;
②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时,出让人具有复杂性。国有企业在进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时,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资委)的批准,履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交易审批等程序;
③出让人出让企业产权时,要征得企业职工的同意或征求企业职工的意见。国有企业转让产权要征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意见;集体企业产权交易必须取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出让人、受让人应当妥善安置出让企业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落实职工的社会保障事宜。
(2)受让人资格的特殊性,是针对境外投资者以及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外资成为企业产权受让人时,要受到我国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的限制:
①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②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③当转让的产权涉及某一行业的特许经营时,受让人必须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如烟草专卖权、药品经营权等。
(二)产权交易客体的复杂性,是指产权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每个企业的性质、股本结构、规模、债权债务等完全不同,表现出来的企业产权形态也大相径庭。企业产权所依附的载体可分为两大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产权交易中被转让或受让的财产可能是全部有形财产,也可能是部分有形财产;可能是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的整体,也可能只是有形财产或只是无形财产。
另外,产权交易的客体不仅仅指企业的财产,还包括被转让企业的职工安置,这是其他形式买卖所不具备的。
(三)产权交易方式的多样性。
产权交易方式,是指产权交易双方成交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方法。产权交易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1)协议转让。即由交易双方通过洽谈和协商,就交易内容、交易价格等达成协议,从而最终成交的产权交易方式。交易主体单一、明确,交易客体复杂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这种交易方式;
(2)拍卖转让。是指在多位交易受让意向人的情况下实施的交易行为。在产权交易有多位受让意向人,且转让标的物、价格为惟一决定因素的情况下,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由出价*者获得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
(3)招标转让。是指被转让产权有多位受让意向者,转让标的物相对复杂,且买受具有相关条件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评出的较优标者成交的交易方式。
(4)变更、转移财产占有主体。是指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人不发生改变,只变更企业财产的占有人或使用人。这种形式的产权交易主体均为经出资人授权代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资产管理人。
(5)其他方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和产权交易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四)产权交易的市场性,是指产权交易通过市场得以实现。
所谓产权交易通过市场得以实现包含两层含义:
(1)产权交易的价格由市场决定。市场是产权交易价格的决定性因素,当产权需求大于产权供应、或者受让方认为以高于评估价格受让产权仍能带来较大收益时,交易的实际价格可以高于评估价格;当产权需求小于产权供应、或者受让方认为只有以低于评估价格受让产权才能带来经济收益时,交易的实际价格就低于评估价格。
(2)交易行为必须在交易市场(即产权交易所)进行。国有、集体企业发生下列产权交易行为的,要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
①国有独资公司、非公司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整体产权或部分产权(含有形资产产权、无形资产产权及经营权、财产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②国家或集体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的有偿转让;
③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其他企业的国有产权的有偿转让;
④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的有偿转让;
⑤科技项目产权、房地产项目产权的有偿转让;
⑥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改制发生的产权转让;
⑦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所发生的产权转让、或享受国家挂帐停息政策的国有企业被兼并所发生的产权转让;
⑧其他产权交易。
市场功能/产权交易
信息积聚功能
所谓信息积聚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能提供所有产权交易的信息,沟通买卖双方。市场可以公开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使交易者通过市场建立固定的联络渠道,使具有交易意愿的买卖双方或潜在的买卖双方通过恰当的形式相遇。
价格发掘功能
所谓价格发掘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形成价格规范。通过市场的建立而进行有组织的交易,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大大降低。同时,交易市场也减少了“议价成本”。市场为交易的达成建立了程序和惯例,使当事人更容易发现什么样的买卖可以成交。一旦交易信息公开后,可以约束交易双方的议价幅度并使价格趋于平均水平。所以,产权交易市场能为潜在的交易者对交易价格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减少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双方顺利达到双方满意的交易价格。
制度规范功能
所谓制度规范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对产权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行为提供规范。包括产权交易信息的形成与传递,创立公开交易行为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形成价格规范,公平竞争等等。
中介服务功能
所谓中介服务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实行进场交易委托代理制,简化了产权交易手续,缩短了产权交易过程,提高了产权交易效率。同时,培育了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了经纪人员的业务素质。
产权市场是金融股权集中交易的市场。
近两年已有申银万国、海通证券、南京证券、国泰君安等多家券商、新华人寿、上海银行等金融股权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我们参与了绝大部分交易,为产权市场作为金融股权价值发现平台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金融股份通过产权市场进行交易,成交价平均比拍卖行溢价更高。以申银万国股权为例,2007年初成交的申银万国股权已经超过5元,而同期拍卖行、协议成交的价格一般只在3元左右。
同时,券商股份通过产权市场进行交易,定价依据随券商业绩剧增发生重大改变。2006年底至2007年初成交的券商股权多是以净资产作为参照依据。2007年下半年,由于券商业绩剧增,产权交易价格远远超出净资产,投资方更多参照市盈率定价。
在通过产权市场进行交易方面,一线券商和二三线券商的交易活跃程度差异较大。一线券商的成交每月都有,且投资人多种多样,成交价格随时间直线上升,显示了很好的流动性;二三线券商的交易价格则变动较大,成交具有偶然性。
分类/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根据分类对象的不同,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类:
(1)按产权交易的主体分类,可以分为:法人与法人间的产权交易、法人与自然人间的产权交易和自然人与自然人
间的产权交易;
(2)按产权所有者的性质分类,可以分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和非国有、非集体资产产权交
易;
(3)按产权交易的标的份额分类,可以分为:整体产权交易、部分产权交易;;
(4)按产权交易的方式分类,可以分为:协议转让、竞价拍卖和招投标转让;
(5)按产权形态分类,可以分为:无形资产产权交易、有形资产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重要意义/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是社会生产力进入较高阶段出现的整体生产要素流动的商业行为,是社会化大生产作用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的高级表现形式。建立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产权交易工作的开展,无论从微观搞活还是从宏观管理上看,无论从经济效应还是从社会效应上看,都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2、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
3、有利于资产存量调整,缓解资产增量的资金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双膨胀。
4、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5、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挖掘,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基础环节/产权交易
资产评估是指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所有者或经营者提出的特定目的,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范围内,按照评估原则、法定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对评估的资产价值进行定性、定量的说明和评定估量。
企业产权经营要全面合理地展开,就必须简单明了地用价值概念表示财产的价格。所以,在产权交易中,聘请专门的资产评估人员对即将被经营的企业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是基础性环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产权交易越来越频繁,企业资产评估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在企业面前。为了不让国有资产随便流失,使我国产权交易走向规范化,资产评估更具有其独特意义。
产权交易特殊性/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是不同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市场转让企业产权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它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产权交易主体的限制性
2、产权交易客体的复杂性
3、产权交易方式多样性。
4、产权交易市场性。
相关规定/产权交易
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经济参考报》记者20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作出明确规定: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